+(86)18109025069
service@qushanghui.com.cn
商会动态

诚信经营·学法知法——四川省重庆商会南川分会召开法律培训会

四川省重庆商会
新闻来源: 四川省重庆商会
查看次数:3975

为了提高四川省重庆商会南川分会会员的法律知识,更好的诚信经营,促进会员了解法律常识,规避法律风险,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2015725日四川省重庆商会南川分会在四川大学望江校区第一理科大楼616楼召开法律培训会,邀请了副会长单位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殷立勇律师为参会人员主讲了《中小企业常见法律问题和解决之道》。
一、企业设立阶段因企业组织形式不规范导致风险

企业组织形式有多种: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等,分别受《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的调整,中小企业投资人因为不了解各种组织形式各自的法律特征,常常导致投资人认识与法律规范之间的错位,因而产生始料不及的纠纷和法律风险

二、企业运营阶段因为风险管理缺失导致的问题

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中,无时不刻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中小企业投资人的风险意识和风险应对能力往往依赖于从自身的创业实践中积累;因为市场受各种经济的、社会的、政治的、文化的、风俗习惯的因素影响,缺乏风险评估、管理、控制的规范,仅靠企业家个人的治理,必然难以避免应对不及的法律风险。

三、产权不明晰导致的问题

中小企业常有家族化的特点,这种特点有其自身的优势,但也可能产生相应的法律风险。这种风险往往与企业投资人或控制人有关。


四、企业整合时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

我国中小企业企业在某个阶段曾经出现“多壳化经营”的现象,一个投资人或一个家族设立很多个公司。起初是为了多些操作平台,后来国家法治化程度提高,公司投资和经营业走向规范化,整合分散的资源更有利于企业做强,很多企业也走上整合之路。

五、企业解散时可能遭遇的问题

企业作为一个主体,有独立人格,也有生老病死的问题,企业设立取得营业执照就算“生”了,遭遇到的各种风险都是“病”,经营期限届满就“老”了,经营不善破产倒闭或投资人解散企业,企业就“死”了。

很多企业在企业老死的时候,却往往不做清算,将企业资产搬回家完事。殊不知,法律风险的地雷就此埋下。

因为企业的生老病死整个生命过程处处可能存在法律风险,所以国家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等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上市公司执行,并鼓励大中型非上市企业执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要求央企结合本企业实际执行。中小企业多白手起家,经历了艰难的创业历程,更要思考如何建立和规范企业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企业的内部风险控制。

六、解决企业的法律问题的关键

四川省重庆商会南川分会秘书处

201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