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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动态

国家及地方政府项目扶持信息通报

北京哈尔滨企业商会
新闻来源: 北京哈尔滨企业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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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会员:

2017年,商会秘书处继续每周汇集一次来自于国家、北京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政府扶持资金、扶持项目以及政府采购等方面的信息供各位会员参考。有兴趣的会员,请通过互联网查询项目的细节,如需秘书处协助,请联系:13301197566  王涛

 

   第一周推荐给大家的是北京中关村创业平台支持资金的情况。内容来源:政商汇。

中关村对各类创业服务提供资金支持

中关村示范区创业服务平台发展支持资金是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兴办各具特色的创新型孵化器(含中关村创业加速器)、产业孵化平台和海外人才创业服务机构,资金用途为完善创业项目和初创企业的挖掘、识别、培养和孵化机制,提供从创业项目植入到成果转化再到产业化的服务。对于符合条件的创业服务机构,经中关村管委会同意后,可以纳入中关村创业服务支持体系。申报时间为每年的4月分左右,具体以中关村管委会通知为准。

申请条件

中关村创新型孵化器(含中关村创业加速器)

(一)基本条件。当期在孵科技型创业企业(成立3年内)不少于30家。 

(二)运营模式。为科技型初创企业或团队提供技术研发、产品构建、培训辅导、国际合作等高附加值专业服务。

(三)设立融资服务。

(四)建立导师机制。

(五)创业文化。举办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以及创业大赛等创业服务活动。 

(六)建立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 

中关村特色产业孵化平台

(一)基本条件。当期在孵科技型创业企业(成立3年内)不少于30家。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所面积达2000平方米以上,且孵化场地利用率年均不低于80%。

(二)在孵企业条件。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中某一领域的在孵企业原则上不低于50%;成立3年内的在孵企业占比50%以上。

(三)建立专业技术服务平台。

(四)设立融资服务。

(五)对接产业链上下游创新资源,为创业者提供研发设计、认证检测、市场推广等服务。定期组织举办相关政策培训、企业家训练营等活动。

(六)建立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并按要求向中关村管委会报送高精尖前沿项目、金种子企业等信息。 

中关村示范区海归人才创业服务机构

(一)基本条件。在孵或服务的海外人才企业不低于15家。

(二)在孵企业条件。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领域的在孵海外人才企业不低于50%。

(三)建立专业技术服务平台。

(四)对接产业链上下游创新资源,为海外人才提供研发设计、认证检测、市场推广等服务。定期组织举办相关政策培训、企业家训练营等活动。

(五)融资服务。设立天使投资基金,或与天使投资人、创投机构及其他金融服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组织投融资机构与在孵企业开展融资对接活动。

(六)建立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并按要求向中关村管委会及时报送高精尖前沿项目、海外人才创办企业等信息。

支持措施

鼓励创新

1、支持开办各具特色的新型创业服务机构。经验收合格的创业服务机构原则上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

2、支持孵化高成长企业。对于培育出获得“金种子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高成长企业的创业服务机构,按照每孵化出1家企业(在孵时间不少于3个月)相应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标准,对创业服务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支持平台建设

3、支持搭建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根据实际资金投入的30%给予资金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4、支持在京津冀区域开展创业服务工作。根据实际资金投入的20%给予资金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5、支持开展跨境创业服务工作。根据实际资金投入的30%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6、支持主办或承办具有全国、国际影响力的创业大赛、创业节等活动。按照场地费、搭建费、设备租赁费等实际投入的50%给予资金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人才奖励

7、支持吸引海外人才特别是外裔人才创办企业。

8、支持孵化、培育和推荐“高精尖”前沿技术项目。

9、支持为吸引海外人才回国创新创业,赴海外举办中关村相关政策宣讲活动。 10、支持开展海外人才创新创业专项服务。

11、每家创业服务机构当年获得的支持资金总额不超过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