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份值班会长明磊
明 磊
天津市四川商会 常务副会长
磊翔(天津)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明总,四川广安人,出身于四川省广安岳池一个偏僻的农村,从小就养成了吃苦耐劳的精神,他在自己人生路途中不敢懈怠,努力要求自己,一直像他名字寓意“光明磊落”一样光明磊落做人做事,具有南方人的聪慧和北方人的豪爽性格。
从最初中国改革开放最前沿城市广州再到山西、天津等地走来,明总从事了餐饮、食品加工、贸易、水产养殖、工程管理等工作,跨度特别大的工作经历为其以后的创业积累丰富的经验。
从一开始的磊翔(天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磊翔(天津)商贸有限公司,到现在的磊翔(天津)建筑集团,明总完成了质的飞跃 。我们期待明总在天津市四川商会的平台上,继续发扬团结互助,共同进步的精神,在企业发展的同时,为商会的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值班会长岗位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常务副会长在商会日常管理中的作用,强化商会管理的日常运作职能,发挥大家的智慧和力量,鼓励大家用心去经营商会,特制定本岗位职责,内容如下:
一、协调指导商会秘书处及会员单位的日常工作,认真记录值班工作情况。
二、代表商会出面参加上级管理部门、其他商会及合作单位的会议和其他商务、公益活动。
三、接待来访客人,处理对外事务。
四、主持值班当月会长办公会议,督促落实会议各项决议,监督执行当月常务理事评比栏的评比情况,做好评比记录。
五、每月最后一天,当月值班会长向下月值班会长做好相关事宜交接工作。
六、值班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能,须提前向会长或秘书长申请延后值班,以便安排接替值班人选。
七、值班会长应遵守商会章程及相关规定,须在其职能范围内行使权力,超出职能范围的工作,须上报会长或经秘书长同意。如违反此规定,免除其值班会长资格;值班会长须肩负岗位责任,履行值班义务,不得怠慢、消极工作,如发现有失职情况,产生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免除其值班会长资格。
天津市四川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