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安吉县的浙江力晟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的特种玻璃生产加工车间,工人正在赶制客户订单。拍友 潘学康 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坚持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世界各国现代化发展史显示,无论国家大小,经济和社会全面现代化都经历了从低效、粗放的低水平到先进、高效和创新的高水平发展的演变,并最终实现这种质变,保障国民过上高质量的美好生活。我国现在已经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发展阶段,坚持和完善“两个毫不动摇”,更大程度激发民营经济活力、能力和创新力,是加快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在税收创造、促进就业、技术创新等国民经济领域发挥了巨大作用。2012年到2023年,我国民营企业占全国企业总量由79.4%提高至92.3%,个体工商户由4000余万户增加至1.24亿户。2019年开始,民营企业成为我国第一大外贸经营主体。近几年,因经济周期性下行趋势的紧缩效应,在需求收缩、供给冲击和预期转弱等障碍因素的压力下,我国有效经营生存的经济主体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出现了萎缩,曾经十分活跃的创新型行业和企业的增长速度也开始放缓。克服这些经济困难既要政府采取短期的刺激性政策,更应立足我国经济发展优势,通过深化改革激发内在潜力、释放市场活力,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成为经济前行的主力军,高质量发展的主攻手和领头羊。民营经济是浙江活力所在,是浙江的品牌,是改革开放的先行者,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佼佼者。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非常重视发展民营经济,他刚到浙江工作不久,就前往宁波、台州、温州等地集中调研民营企业。在调研期间,他高度肯定了民营经济对浙江经济发展的贡献,指出:“民营经济的大发展,支持了浙江经济的高速增长,促进了市场体系的发育和完善,推动了城市化进程,拓宽了就业渠道,促进了一批新兴产业和新兴行业的发展。”2004年2月,习近平同志亲自主持召开全省首次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推动民营经济新飞跃,必须着力推进“五个转变”、实现“五个提高”,并推动出台《关于推动民营经济新飞跃的若干意见》。如今,浙江已是我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代表性地区。从质上看,不久前,在全国工商联发布的2024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系列榜单上,浙江106家企业上榜“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入围企业数量连续26年位居全国首位;109家企业上榜“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19家企业上榜“中国服务业民营企业100强”,87家企业上榜“2024民营企业研发投入500家榜单”,100家企业上榜“2024民营企业发明专利500家榜单”。在5张榜单上,民营企业数量浙江均居全国第一,近年来首次实现大满贯。值得一提的是,这也是浙江连续26年领跑“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且近年来榜单入围企业涉及人工智能、半导体、新能源等新质生产力含量较高的行业。从量上看,2023年,浙江民营经济主体已突破千万户,贡献了浙江全省60%以上的生产总值、70%以上的税收、80%以上的外贸出口、80%以上的新增就业岗位和90%以上的市场经营主体。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调研时再次强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全球范围产业分工和资源配置,提升核心竞争力。这既是党中央对待民营经济的坚定立场,也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持续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寄予的厚望。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三个没有变”,即“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指出要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正确理解党中央方针政策,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实现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如何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要构建推动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现代法律体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在复杂的经济社会,需要法的高度确定性,法治缺位容易使不合理的垄断破坏市场竞争、阻碍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地方政府的政策文件虽然具有灵活性的优势,但却具有不稳定的特点,这些都难以适应新时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因此,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聚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执法公正司法、中小企业账款拖欠治理等民营企业核心关切,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持政策制定和执行的一致性稳定性,进一步提振信心,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推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其次,要持续破除市场和行业准入壁垒,健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向民营企业进一步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当前各级政府要加快破除招投标等领域各种壁垒,强化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定期推出市场干预行为负面清单,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机制,推动不同所有制企业、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开展共性技术联合攻关。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参与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培育一批关键行业民营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再次,尽快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支持的现代制度体系,从根本上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和拖欠企业账款清偿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建立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健全民营中小企业增信制度。当前要健全银行、保险、担保、券商等多方共同参与的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对民营企业信用评级、发债一视同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在债券市场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扩大覆盖面、提升增信力度,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再次,政府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现代监管和社会治理体系。当前政府要在坚持统筹好发展与规范、创新与安全等监管职能前提下,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强化政策联动和协同配合,避免重复执法、重复检查。监管行动和政策调整,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防范政策叠加导致非预期风险,为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留足成长空间,谨慎使用行政处罚和停歇业等执法措施。政府要推动行业自律,鼓励行业协会牵头制定团体标准、行业自律公约,建立监管部门与行业会商机制,实现行业全过程事中自我监管,事后联合执法、联合惩戒机制。对培育期的新业态,探索“沙盒监管”和触发式监管;对相对成熟的业态,鼓励企业联合制定行业标准,实现行业自我监管。要完善社会监督体系,畅通民众观点表达、权益保障渠道,建立举报人保护制度,充分利用网络、社交媒体作用,对企业及行业运行实现全方位、多角度、高效率监督,培育多元监管新生态,提升多方监管协同效应。最后,要引导民营企业家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民营企业家是民营企业的领导者和决策者,发展民营经济,首先要解放思想,推动社会各界客观认识民营企业家。2020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企业家座谈会,他在座谈会上特别强调了企业家的创新和管理作用,指出“企业家创新活动是推动企业创新发展的关键”,希望企业家“勇于推动生产组织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重视技术研发和人力资本投入,有效调动员工创造力,努力把企业打造成为强大的创新主体”。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和引导各类企业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履行社会责任,加快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要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实现治理规范、有效制衡、合规经营,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科学合理为资本设立“红绿灯”,推动民营企业守法合规经营,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作者李鹏 许金锎/分别为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部副主任、教授;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