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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首席法律顾问在南宁举行破产管理人实务研讨会

北京广西企业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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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王欣新作专题演讲

广西律师协会会长刘晰主持会议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长钱晓晨作专题演讲

炜衡律师事务所尹正友作专题演讲

炜衡律师事务所唐波主持会议

    12月8日,广西律师协会与广西法官协会在南宁共同举办了企业破产管理人实务研讨会。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荣华和广西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林立出席了研讨会并分别致辞。

    2007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企业破产法》进一步完善了企业的法律制度,尤其完善了企业破产法的司法程序,有利于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护债务人合法利益、优化社会资源、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关系国计民生。新的《企业破产法》首次确立了破产管理人制度,并且将律师事务所排在法定管理人的第一位。

    本次研讨会采取专家演讲、主题交流和专家现场答疑相结合的方式对破产实务中出现的相关实际问题进行研究,对破产程序中的具体实务操作经验进行相互交流和学习。中国人民大学王欣新教授、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钱晓晨法官和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破产实务律师尹正友等专家到会作专题演讲。这是新的《企业破产法》实施后广西首次举办的一次较高层次的企业破产管理人实务研讨会。

    王荣华副厅长在致辞中说,希望通过这次研讨会的交流和学习,广大的破产实务工作者,尤其是广西的广大律师,要更加增进破产相关法律理论和实务知识的掌握,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我区企业破产实务工作,为广西经济建设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广西分所承办了此次研讨会,该律师事务所于今年9月在广西成立了分所,并将其最尖端部门及先进的服务理念引入了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