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全国人大代表、郑州银行董事长王天宇观点集锦
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全联并购公会理事、郑州银行董事长王天宇针对加强银行与资产管理公司合作,推动不良资产市场化处置;支持中小银行线上化、数字化转型;优化金融合同纠纷诉讼程序及完善保证金质押扣划规定;优化金融机构诉讼费用缴纳、退还事项;提升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金融支持,构建沿黄九省(区)金融合作机制等问题提出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全联并购公会理事、郑州银行董事长王天宇
一、建议成立针对中小微企业的资产管理公司
近年来,中国银行业面临着较大的内外部挑战,银行资产质量是近期市场关注的热点。一方面,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中小微企业经营承压,银行业信用风险提升;另一方面,银行不良认定标准趋严,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压力增加。
“尽管相关部门鼓励加快不良处置,但商业银行与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处置合作的实际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不良处置市场化推进较慢、处置渠道单一、规模较小、定价准确性不足等,亟需完善相关机制。”王天宇表示。
对此,王天宇提出,应加强商业银行与资产管理公司合作,推动不良贷款处置。他建议相关部门放宽资产管理公司对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受让规定,适当放宽不良处置市场化准入标准,成立针对中小微企业的资产管理公司,优化商业银行及资产管理公司发债融资审批流程以满足流动性需求,建立不良资产精准定价的科学评估体系。
此外,王天宇表示,当前经济下企业风险暴露增加,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的金融合同诉讼纠纷大量增加。但由于金融合同诉讼周期长、流程复杂,造成案件大量积压,给予了违约债务人转移资产和逃废债的机会。
他指出,在金融机构的合同纠纷中,由于法律对于保证金缺乏统一明确规范,保证金质押纠纷较多,不利于金融机构快速回收债券,导致贷款资源被无效项目占用,无法更好支持实体经济。
王天宇建议,应出台相关规范,多措并举提高金融类诉讼案件效率;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对保证金质押权认定、冻结扣划标准、缴纳退还机制以及金融机构对保证金的管理标准等予以细化明确。
来源:中新经纬APP
二、支持中小银行线上化数字化转型的建议
银行业发展正迈入4.0时代,其定位不仅仅金融服务的提供者,还是金融生态圈的缔造者,开放银行的建设者。2019年新冠疫情的爆发,更是推动了数字金融服务的迅速发展。中小银行本身就因受区域经济增速放缓影响较大,出现了增长乏力、不良明显上升等现象。众多因素促使中小银行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以跟上银行业整体发展方向和步伐,以突破经营发展面临的困境。中小银行深耕当地,坚守服务地方经济、服务小微企业、服务城乡居民,其数字化转型对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意义重大。
当前,中小银行积极运用人工智能、区块链、生物识别、云计算、大数据等金融科技手段,推动管理提升、业务转型、严控风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中小银行在数字化转型中还存在一些制约。
监管政策不明朗。银保监会几次发文鼓励银行业加强科技应用,创新金融服务方式,优化丰富“非接触式服务”,提高线上金融服务效率,提升服务便捷性和可得性。但在银行业数字化转型方面,并未出台较为明朗的监管政策,中小银行在探索数字化转型发展中徘徊不前。例如《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15号)中鼓励商业银行“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探索运用视频连线、远程认证等科技手段,探索发展非现场核查、核保、核签等方式”。但通知中未明确商业银行运用互联网化方式进行客户身份识别、线上营销和客户服务的相关标准,导致中小银行无法在视频身份核验、在线便捷化一类户开户、远程认证、金融产品在线购买等领域进行有效创新。
数字金融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中小银行在数字化转型中需要通过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对客户数据进行有效处理。数据本身是中性的,但不合理运用将会引发各种风险甚至犯罪。由于我国金融科技发展迅速,与数字金融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尚未完善,导致监管机构无法准确把握监管与创新的平衡,使得中小银行在金融消费者保护、数据安全管理、数据规范运用等方面捉襟见肘。
就以上问题,现就支持中小银行数字化转型提出以下建议:
适度放宽对中小银行数字化转型方面的监管。监管机构对中小银行数字化转型应持包容、开放的态度,并密切关注其发展中的问题,强调合法经营和规范发展。应放宽对于现场核查、核保、核签的硬性要求,鼓励中小银行充分运用远程视频、OCR、人脸识别、电子签名等金融科技手段完善客户多元化身份认证体系,利用互联网科技手段为客户提供更加便捷的金融服务体验;其次,监管机构应在中小银行的金融服务创新上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允许其结合客户行为习惯和本土金融环境探索视频远程验证替代线下面签的可行性,解决信贷需求线上全流程申请、I类银行结算账户远程开户以及金融产品在线购买等问题,为客户提供更高效且风险可控的金融产品。
完善个人信息权利保护的法律法规。明确数据采集机构不能收集的数据及须经信息主体同意才能收集的数据范围,为大数据技术的有效应用提供制度保障,保护借款人合理合法的信息权利。应由政府主导,订立数据管理标准,建立集中的数据管理平台,在平台内支持中小银行数据共享,加大客户违约成本,强化社会诚信,最大限度地保护各方参与机构的利益并及消费者隐私。
搭建交流平台。从监管层面或行业协会层面,为中小银行搭建“抱团取暖”的平台,通过加强信息交流、业务合作等方式,实现数字化转型的共赢。
来源:中国银行业杂志
三、联手AMC加快处置不良贷款
受疫情影响,企业贷款逾期和违约情况有所增加,银行业不良贷款和不良贷款率上升。根据银保监会数据,截至一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91%,较上季末增加0.05个百分点。
在这一背景下,加快不良资产处置进度具有一定必要性。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郑州银行董事长王天宇在接受上证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中小银行特别是区域性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由地方资产管理公司(AMC)处置,而其只能在省内开展业务,导致中小银行不良资产处置进程缓慢。王天宇建议,应加强商业银行与资产管理公司合作,进一步推动不良贷款处置。
加强商业银行与AMC合作
加快处置不良资产,盘活存量贷款,是商业银行增加信贷供给的重要方式之一。
“目前商业银行与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处置合作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王天宇认为,问题主要体现在不良处置市场化推进缓慢,不良资产批量转让规模亟待提升以及不良资产估值定价准确性不足等方面。
比如,当前四大AMC的管理机制较为成熟,业务开展也较为全面,但其客户主要是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及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小银行特别是区域性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由地方AMC处置,而地方AMC只能在省内开展业务,处置渠道较为单一,导致中小银行不良资产处置进程缓慢。
在当前不良资产攀升的情况下,资产管理公司收购意愿却并不强烈。“原因在于资产管理公司的资金主要是通过商业银行贷款或发行债券等市场化方式筹集,负债的持续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王天宇称,而不良资产处置周期较长,长期资产和短期负债之间的错配,限制了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不良资产的意愿。
针对上述问题,王天宇建议,监管部门应放宽资产管理公司对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受让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允许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商业银行逾期60天以上非不良资产及个人经营性贷款,确保商业银行及时有效化解风险,释放商业银行支持实体经济活力;建议放宽不良处置市场化准入标准,允许符合资格的非持牌资产管理公司承接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包,以拓宽不良处置渠道,加快处置进程。
王天宇认为,可以成立针对中小微企业的资产管理公司,专项对中小微企业发生的不良资产按照资产类型、风险等级进行打包,投放到资产证券市场,进而募集资金。在提高不良处置定价精度方面,他建议,可以由财政部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根据历史不良资产成交案例,建立金融资产估价定价数据库,并定期更新评估参数体系,为资产评估提供切实可行的操作基础。
优化金融合同纠纷诉讼程序
随着企业风险逐渐暴露、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攀升,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的金融合同诉讼纠纷也较往年增加。
“由于金融合同诉讼周期长、流程复杂,造成案件大量积压,导致金融机构的债权不能快速有效回收,给予了债务人转移资产和逃废债的机会。”王天宇介绍。
据王天宇介绍,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审限为3个月,较普通程序6个月的审限缩短了一半的时间,若一审适用简易程序,二审采取独任制审判,将节省更多时间,能够有效打击债务人利用诉讼程序拖延债务履行的情况。金融借款合同文本比较规范,各方权利义务关系清晰,债权明确,符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条件。然而,目前并没有针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适用简易程序的规范。
为此,他建议:一是出台相关规范,明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金融合同纠纷范围。二是加大金融法庭的集中专业化审理的职能,创新审判思路,提高金融纠纷诉讼的审判效率,充分发挥常设机构的作用。三是加大审判效率的考核指标和权重,合理科学地配置司法资源。
来源:上海证券报
四、建议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
随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成为国家战略,沿黄九省(区)和我国北方地区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郑州银行董事长王天宇向人民网记者表示,金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血液和润滑剂,是统筹实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经济增长、文化传承创新和整体脱贫等发展目标的重要支撑。
王天宇说,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既是沿黄区域金融机构义不容辞的职责和神圣使命,也为地方金融机构经营发展提供了机遇。为此,他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强化顶层设计。建议国家部委层面成立综合协调机构,统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出台具体的金融支持政策体系,在利率定价、风险与不良资产监管、银政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等方面向黄河流域金融机构予以倾斜,增强金融服务的市场内生性和可持续性。支持金融机构加大与政府、企业、科研等部门的合作力度,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库,共同把关筛选入库项目,动态调整,合力支持跨地区项目库项目落地。
第二,构建沿黄九省(区)之间的金融合作机制。支持全国大型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共同优化完善黄河流域金融投融资模式、运营模式和商业模式。鼓励地方金融机构搭建行业性合作平台,成立黄河流域中小银行联盟,在银团贷款、资金拆借、抵质押品互认、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等领域加强合作。
第三,充分发挥地方金融机构金融服务功能。地方金融机构是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建议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发展中,通过出台定向降准、差别化资本管理与宏观审慎评估等措施,增强地方金融机构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发展的能力和参与度。支持地方金融机构发行以黄河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的金融债券,丰富绿色金融融资工具,强化金融资金供应保障;鼓励地方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服务的差异化模式和产品创新。
第四,鼓励黄河流域绿色金融发展与创新。丰富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绿色保险和绿色基金等产品,创新设计以排污权、用能权、水权等环境权益为载体的绿色金融产品,推进市场化运作的多种融资方式解决资金缺口问题。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等,丰富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完善黄河流域广大农村地区的信贷担保,创新农村土地两权抵押、大型农机具抵押、仓单保单质押等担保方式。
第五,设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产业基金。依托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合作,构建跨省域基金设立与投资合作机制,针对重大生态环保和新兴产业项目,加强对重点项目的投资引导,凝聚金融支持合力。促进财政资金和金融资本的有效结合,充实以财政补贴资金和风险缓释基金为基础、银行信贷资金为先导的金融扶贫力量,为沿黄地区贫困人口提供低成本、可持续的发展资金,助力整体脱贫攻坚。
来源:人民网
转载自:中国银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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